⏰ 迟延履行金
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264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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迟延履行金怎么算?

未按生效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,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(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六十四条)。加倍部分按日万分之1.75计算,自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至实际履行之日。本工具支持按判决给付金额与起止日期自动计算,并提供单倍/1.75 倍/双倍三种口径。

计算依据:《民事诉讼法》第264条 · 计算结果由确定性代码引擎产出,仅供辅助参考,不构成法律意见

常见问题

迟延履行金怎么计算?⌄

以判决确定的给付金额为基数,自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,按日万分之1.75(加倍部分)计算至实际履行日;工具支持单倍/1.75 倍/双倍口径切换以适配不同裁判表述。

起算日怎么确定?⌄

从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,工具中填写「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截止日」。

计算截止日填什么?⌄

填实际履行完毕之日;尚未履行的,可填申请执行日或估算日先行测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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